食药监械管私函〔2016〕2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物药品监视治理局,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事情,扩大免于举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规模,凭证《医疗器械注册治理步伐》和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治理步伐》划定,食物药品羁系总局器械注册司组织起草了《免于举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(第二批)》和《免于举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(第二批)》(征求意见稿,见附件)。现请你单位组织研究,并在2016年6月20日前反响意见。
电子邮件:ylqxzc@sina.cn。发送邮件时,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“免于举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意见”。
信函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,食物药品羁系总局器械注册司,邮编:100053。
其他单位或小我私家可通过上述电子邮件或信函反响意见,征求意见阻止时间同上。
附件:1.《免于举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(第二批)》(征求意见稿)
2.《免于举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(第二批)》(征求意见稿)
食物药品羁系总局器械注册司
2016年5月19日
详细请详见http://www.sda.gov.cn/WS01/CL0779/153555.html